我打了别人,对方去做了轻微伤鉴定,在派出所调解了一次,过去3个多月了,今天派出所通知我明天结案,请问结案对方要到场吗?
18天前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轻微伤的案件进行调查后,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并告知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被告人在接到《调解协议书》后没有提出异议或者拒绝签订调解协议,那么在规定时间内,即自收到《调解协议书》之日起7日内,公安机关可以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将相关材料归档。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不会通知被告方到场。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正待遇,您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等。同时,建议您及时与警方沟通,了解具体的调解情况以及后续的程序安排。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