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产假有多少天,还有晚育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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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 因此,成都地区女职工产假共计为143天(98+15+15)。晚育假是指符合晚育政策且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增加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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