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约20年前,我母亲与我姥姥协商之后,把在北京顺义区的一个院子转手卖给了同村村民,双方签订了一个简单的买卖协议,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近期,这套房子房产证下来了,写的是我姥姥的名字,因此产生了纠纷。 村里大队暂时扣下了房产证,说是等买卖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再发放。 我姥姥没有亲生儿女,我母亲是养女。 我想咨询: 1.是否房产证写的我姥姥名字,这套房就应该属于我姥姥所有?或者说如果今后拆迁,是由我姥姥受益? 2.当初卖房的价格大约1万元,价格很低。如果现在我方配合对方过户并拿到房产证,我方能否要求一定的金额补偿? 3.如果我母亲继承房产的话,是否要和我姥姥做一个关系证明?4.
2025-01-09 14:28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指导性建议。 关于房产证上的姓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即使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或者村民代表,也必须经过所有权人的同意才能转让或出售给第三方。所以,即便产权证上写了你姥姥的名字,这也并不意味着她就获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在实际操作中,通常需要通过正式的交易流程来完成所有权的转移。 由于价格低且买卖双方未进行过户,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如果您想要继承该房产,首先需要确认您是否有合法的继承资格。此外,您还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如果涉及到诉讼,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解决。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并帮助您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