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买的楼房已经八年了至今不给办理房本,经打听得知土地证已经抵押了银行,既然已经抵押了我们为什么还可以用这个房子办理贷款业务,如果开发商还不上抵押贷款我们有权居住在那里吗,银行应该知道土地证已经抵押还给商户办理贷款,开发商和银行是不是都存在欺骗百姓故意隐瞒那,如果我们起诉结果会是什么样子谢谢
2025-04-28 09:00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土地使用权已由开发商或其债权人(如银行)行使并获得收益。在这种情况下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债权人而非开发商。 您的购房合同可能并未涉及土地使用权益的问题,因此开发商可能未将该信息告知您。 由于开发商无法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能会采取措施处置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包括拍卖等。 如果开发商确实无力偿还债务,银行可能要求拍卖土地使用权以实现债权,而拍卖所得款项应优先用于清偿银行债务。 对于购房者而言,若土地使用权被银行或其他债权人行使,他们可能面临无法拥有房产的情况。同时,购房者也可能需要承担与债权人相关的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是否有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例如,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便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上述分析基于一般性原则,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规、案件细节等因素有所不同。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问题,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