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昨天我们店里顾客的项链落在店里了,员工又找到了,放在了前台,用一个装棉签的空袋子里,因为耳钉很小,很不容易被发现,和前台的其中一个管理人员说了一声,另一个不知情的管理人员收拾桌子时随手扔了,而我们两个管理的人员都是合伙开店的,我想知道这个应该怎么处理?大股东也就是老板说让员工和两个管理人员自行承担,我觉的不合理,希望您能给予帮助,谢谢
10天前您好!对于这种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为店家,您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障。如果项链是遗失物,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物品应当归还失主,否则构成侵权行为。 在本案中,由于项链被丢弃到空袋子里并最终被拾起,因此这可以被视为一种不当得利情况。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而取得利益,且受益人不将该利益返还给受损方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项链属于失主所有,那么店家应当将其归还给失主,或者赔偿其因丢失项链所遭受的损失。 此外,由于两位管理人员都是合伙人,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应考虑到。如果店家认为两位管理人员的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或损害了他们的权益,他们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建议店家与两位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对事件的看法,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店家可以选择采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