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16岁,借了8千,效力待定,给了5千,利息不用换。
回答数:492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的债务,其法定代理人负有偿还义务。因此,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追认的情况下,该借款行为是无效的,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并不得要求支付利息。在本案中,您已经向未成年人提供了5千元,这属于赠与行为,不需要返还剩余款项以抵消先前的欠款。同时,由于未成年人尚未达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们的行为可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他们可能会拒绝偿还剩余款项。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5485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128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