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年底在深圳租房子,签了一年合同到现在住了还不到四个月,本来房子挺破的,我还买了一些东西,装修了一下,毕竟自己住想温馨点,现在房东表示要把房子卖了,我应该怎么维权?求帮忙!
2024-09-03 02:03您好!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您有权要求房东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剩余租金,并且如果存在维修不及时或房屋质量差的情况,您可以向房东提出赔偿请求。同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您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房租,而房东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 在与房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返还已支付的租金。 谈判和解。如果房东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达成一致协议。 请求调解。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消费者协会、房产管理机构等。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