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的同学,是一名高三的学生,开学的时候租了一个房子,给了押金100元,没有签合同,可是住了两个星期觉得特别的吵,就和房东说要搬出去,房东说必须要给1900元才可以走,不然就不给他搬走,因为他是一个人,父母也不在身边,所以他就给了房东1900元,在我们这租房子一般一间房子一个月也就100多一点,不签合同,所以我想问问那个房东的行为是犯法的吗?我们要通过什么途径来帮助那位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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