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案例 我于1997年11月底给我女儿冯玥买了份66鸿运B型保险,按保单规定每年缴保险费人民币1942元,缴费期12年(己全部缴清,并保留有所有的缴费收据单),在履行完所有保单义务一后,我向保险公司要求履约被拒,理由是保单错误(应付数据大了10倍),我该如何应对?麻烦了,谢谢!
21天前您好!首先,您提到的“66鸿运B型保险”是指人寿保险吗?如果是的话,那么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如果保险合同存在条款错误或者表述不准确的情况,投保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支付了全部保险费用,并且已经完成了所有应尽的保险责任,因此,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您没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 然而,如果您认为保险公司的解释不合理,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您可以直接联系保险公司,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担忧,争取得到合理的解决。 提请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公正的裁决。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上述两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您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