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人合伙做生意。开始的时候我们牵合同说,他拿干股每年拿5万。后来店经营了一段时间。我也给他了分红。一边经营一边办执照。后来因为营业执照办不下来。店就关门了。但是合伙人拿着合同说我必须要每年给他五万。要不然就告我。请问这个合同有没有效果
2024-11-09 06:27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您与合伙人之间的合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商业道德非常重要。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应当公平合理地分配利润和风险。如果您的合伙人要求您每年支付5万元作为“干股”或“红利”,并且该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出以下几点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合伙协议。如果您有书面的合伙协议,并且证明了双方对利润分配的具体约定,这将有助于证明您有权拒绝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干股”。 证人证言。如果有其他合伙人或其他见证人在场时,他们可以提供证明您的请求是基于不当的行为或未得到一致同意的言论。 财务记录。保存好所有与财务相关的记录,包括银行交易、发票和其他账单等,这些都可能成为有力的证据。 法律建议。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可以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为您提供有关如何应对这种情形的专业意见。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请务必谨慎行事并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立场。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