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13年接手一家电信营业厅,当时转让费五万!去年将营业厅改项经营,卖内衣,房东同意的!现想把店铺转出去,想转给做内衣的,可以接手我们的货,但是房东不同意,说如果不想干了,不可以转让,干到房租到期她将房子收回!请问我们有权将店里货物和剩余的租用时间转让给别人吗
2024-10-22 22:11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可以将自己的租赁物(包括房屋及其附着物)转让给他人。在您的情况下,您丈夫接手的是一家电信营业厅,并且已经将该营业厅改为经营内衣店。因此,在未与房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您可以将店内存货以及剩余的租用时间转让给愿意接手内衣生意的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房东可能要求您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表示放弃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以确保您的行为不会违反租赁协议。此外,房东可能会保留对商铺进行维修的权利,并可能要求您支付租金直至租赁期结束,或者要求您支付违约金。 如果您决定继续经营,建议您提前与房东沟通,了解其具体的要求和限制,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策。同时,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