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14周岁,初中毕业出来打工,18周岁的假身份证到一个私人的小蛋糕店打工,老板不知道我是童工,我从七月三十一号干到八月二十五号,八月二十五那天我和老板娘说我不干了,第二天我就没去,面试的时候老板说是压半个月的工资,我等到九月十五号老板娘说不给我工资,因为我打坏了3次面,而且我说走就走了,他们招不到人,一直到现在老板还是不给我工资
2021-04-21 11:14首先雇佣童工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当地劳动局反映,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