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心老师在上课,小孩迟到自己推门进来,玻璃门突然碎了,小孩子下巴处受伤约3到4厘米,请问老师要负责任进行赔偿吗,还是只要培训中心负责人赔偿?
17天前在这种情况中,责任的归属取决于多个因素。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承担全部或主要的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能需要对孩子的伤害承担责任。 其次,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义务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如果学校未能尽到这一义务,导致学生受到伤害,那么学校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再次,如果事故是由第三方引起的,例如外部物品(如玻璃)砸伤了孩子,那么第三方也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建议您向专业的法律顾问咨询,以便得到更准确的答案。同时,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家长和学校都应该提高警惕,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学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