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今年四月十四号跟妻子领的结婚证,然后我家在四月十六号送了九万的彩礼,因为定的摆酒席的日子是十月三号,在这之前,妻子一直是住在她自己家里,没有生活在一起。十月三号摆酒之后,共同住在一起了,妻子却感觉对我没有爱了,在十月十八号,以我打鼾为理由,分房睡觉,然后一直采取冷暴力,平常跟她说话,她也是板着个脸,语气生硬。后来,双方父母察觉到了,她母亲压着她跟我重新睡一起。但是,在十一月二十三号,我因为喝酒回来,看见她又将被子拿到另一间房,我们发生了争吵,并大打出手,不小心把她耳膜打出穿孔了。现在,她提出离婚,请问,我能分多少钱?我家彩礼钱九万,婚后她妈妈给了六万,接的份子钱还有三万。
2016-12-25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