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三毕业后到当地(四会市)一件广告公司做暑期工,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因为公司安排所有人只做了4天,老板承诺7月8日发放工资,在前一天却推脱说下个星期(7月10到7月15期间),期间有人到公司讨要工资,讨要的人却被压到7月30号才发放,而我们却毫无动静。已报警,警察却说要到劳动局,而劳动局需要我们提供劳动合同和其他材料,我想讨回工资,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2021-06-21 11:14建议搜集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工作服工作帽打卡记录证人等之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不受理的情况下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