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购买的商品房,到现在商家不给开发票,同时也没有收据,只有当时的汇款回执单,能否上法院起诉,能否胜诉
2025-12-10 03: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商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或者没有提供,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商家未按约定提供发票和收据,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提供发票和收据,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法院可能会支持您的主张,但最终的判决结果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您先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