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邀请了王师傅做钢架棚,在做完最后一工序之后,王师傅要从三米多高的棚子上面下来,喊了我来扶梯子,当时梯子是两个人字架梯绑成的,本身不稳,我回答他,让他等一下,但是他不听劝告,不想等,自己下来,由于梯子不稳,下来时脚踩在垫梯子的半块砖上,造成左足骨折。现在他已把我我告上法庭,法庭判我有七成责任,鉴定时是休息150天,护理误工总计三万多元钱,我认为判太重,我准备上诉,所以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这样判对不对,要怎么样才能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呢,有好的上诉状,给我一份,有谢
2025-02-17 23:38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您的案件情况复杂且具体细节不同,因此无法给出具体的法律建议或解决方案。然而,我可以提供一些一般性的指导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被告存在过错,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官在判决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的原因力(即行为人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大小)、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 如果您认为法院的判决过于严厉,请及时与律师沟通,了解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并寻求法律援助。同时,也可以考虑提出上诉,但在提交上诉状之前,应仔细审查并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 最后,再次强调,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