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是聋哑人,在疗养院连续做临时工,疗养院每年休闲半年,自2010年至今,没有签合同,今年不让干了,缺少人道主义精神,歧视残疾人就业,我又在疗养院工作,没有破脸,能够给点活干给口饭吃也可以,如今把孩子扫地出门,就想请您帮我看看,用什么方法可以解决。
2024-09-26 08:1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孩子目前面临的问题可能涉及劳动法的适用。首先,关于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终止,我国《劳动民法典》规定了劳动者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并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如果您和您的孩子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则应视为建立了劳动关系。 其次,关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最低工资标准、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 针对您所遇到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工作日志、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寻求帮助。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求助,这些机构通常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服务。 提起诉讼。如果情况较为复杂或者您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协商解决方案。尝试与疗养院进行协商,提出合理的要求,比如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适当的工作量安排等,以缓解目前的困境。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策略。同时,强烈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希望您能早日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