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并在女反强烈要求下不得已加写女友名字,请问怎样才能变成男方个人财产?有补救措施吗?
2024-12-07 00:41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如果女方对房屋所有权没有贡献,那么该房产应当视为双方共同财产。 其次,在你提到的情况下,女方虽然对房产没有贡献,但是她已经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将这部分购房款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最后,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