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村民赠与我一块宅基地,是88年村里修路占用他家地方作为补偿给他的,只是口头无书面证明。后于2011年赠与我时,应届村委出具了证明,证明了88年的事,强调了此处作为宅基地使用,也有88年村委人员的书面证明。我于2014年建房,现邻居举报我违建。请问我的房屋属于违建吗?如果定为违建拆除,我是否有权要求村委会赔偿
2025-10-15 12:0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房屋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在农村地区,村民之间通过赠与方式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并非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取得所有权。因此,在没有正式的宅基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和不确定性。 关于是否需要赔偿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府部门对违法建筑的具体处理政策。通常情况下,当地政府会对未经过合法审批的建筑物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并可能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如果您认为政府的决定不合理或不公正,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 建议您首先了解相关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