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能不能帮帮忙,我妹妹刚刚18岁,男方也才19岁,己经办过婚礼,没有结婚证,育有一个男孩两岁多,但是这段时间老是吵架,打架,前几天男方打我妹扫把都打断了,昨天晚上又打了背上,脖子上全是於青,她忍不下去了,因为不是一次两次了,我妹说要走,男方家却说把他家办婚礼的时候给的三万元彩礼返还在走,请问一下男方家家暴方律方面可以受到保护吗,如果两个人分手的话我妹妹该不该返还三万元的彩礼,
2025-06-11 08:01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彩礼”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婚姻。因此,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关于双方是否可以离婚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可否同意离婚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感情状况、经济条件、子女抚养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双方冷静下来,通过沟通解决分歧,必要时寻求专业的调解或法律帮助。 再次,关于女方是否有权获得彩礼的问题,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彩礼属于赠与性质,女方有权请求返还。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女方存在过错导致离婚等情况,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彩礼的返还问题。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建议双方冷静处理,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情况严重,可能需要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和调解服务。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