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人因为口角 张三与李四扭打在一起 然后一起摔倒李四后脑着地 但双方都未伤势。随后报警,警方到后直接带走张三,没有进当地派出所,直接被带到市区关进拘留所,第二天 李四到派出所提交谅解书,同时销案。要求释放张三,而派出所回应,不予释放 ,不能销案,必须走完相关程序 拘留十五天,请问有这个道理吗?当事人双方都已经何解,也无任何伤亡,派出所有道理这样做吗?目前怀疑是派出所内部有人故意报复张三,因为之前他们有积怨。请问如何才能把张三放出来,需要走那些程序。
14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张三和李四因口角发生扭打,并导致李四头部受伤。在警方介入后,张三被带至拘留所并被拘留了15天。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张三并未对李四造成明显伤害或身体上的严重损伤,那么可能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无法进行正式的起诉或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达成谅解,可以考虑采取调解或其他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如果确实存在内部人员报复的情况,这可能是非法行为,应该寻求法律帮助以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具体来说,您可以联系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向当地的司法部门投诉,以确保公正处理此案。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由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