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城市户口,公公婆婆是农村户口,户口十年前就没在一起了,去年农村危房改造的时候村里说可以补8千块钱,房子也做好了,但是今年村里说去年补的钱要退回去,因为当初做房子的时候我老公有车,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我们是必须要把钱退回去么?当初审查的时候怎么通过的,而且,一直往我老公单位打电话,说如果我公公不退钱就直接从我老公工资里扣,还可以这样操作么?我们也不是不愿意退,只是想要个说法,麻烦您帮忙从法律的角度解答一下,谢谢
14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对于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使用情况,应当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老公的车辆用于房屋建设,并且该车辆属于他个人所有,那么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将该车辆作为抵押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咨询具体的政策规定,以确定如何处理这笔款项。 至于您提到的“可以直接从我老公工资中扣”,这并不是一种合法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任何单位或组织都无权擅自扣除员工的工资或其他收入,除非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有权这样做。 最后,建议您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他们的意见和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提供更详细的法律指导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