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对七十多岁的老年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理正常的结婚手续,事实婚姻起始存续至今已有17年之久,现在女方患病两次脑梗并已卧床有4年多时间,我一直都在精心照顾她,现住房产是在女方名下,如果女方先我而故去,请问我能否仍然拥有居住权,并需要办理哪些相应手续?
18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的是夫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和继承问题。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未办理正式婚姻登记的同居关系,可以视为事实婚姻。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女方在没有办理正式婚姻登记的情况下与您共同生活了长达17年之久,并且一直由您悉心照料,那么您有权主张基于事实婚姻期间的夫妻权利义务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权益。然而,具体到房产这一类财产,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关系,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照片、视频等材料来支持。 婚姻期间的经济贡献。证明您为共同生活做出了实质性的经济贡献,比如共同购买房屋、共同支付生活费用等。 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如果您是孩子的父亲,还可能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前婚后共同财产的范围,并请求分割。在诉讼过程中,还需要注意收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另外,考虑到您已经照顾对方多年,建议您尽早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她的意愿,以便更好地规划未来。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