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想咨询下问题,我欠别人钱,他写好的借条让我抄了一遍,签字,和按手印,过了些日子我发现我车的备用匙丢了,我打电话问他,他说他没见也没拿,我也就再没管,可就在11月27号早上,我上班出门开车我车不见了,过一会打电话问他,他说他开走了,请求律师帮我出个主意。谢谢你!
2025-03-18 22:50您好!首先,您需要确认是否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完成了借款合同的签署,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解款时间,并且对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还款,则可能构成违约。 其次,建议您收集证据证明您已经履行了借款义务,例如转账记录、银行对账单等。同时,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如果您发现车辆被盗,应立即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果车辆被盗给您造成了损失,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赔偿。 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