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交通事故赔偿纠纷问题需要请教你!机动车和小轿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书是这样子的,对方是负全部责任,我方不负责任。但是我方在交通事故中左脚的第五跟小脚趾被截断了,在就医过程中花了一万一千左右,对方付了7000元,我方付了4000元。因为对方小轿车买了车保险,就想保险公司赔偿11000左右这件事就结束了,双方不得疑义。我方不同意,不知道怎么办?
2024-11-02 07:31您遇到的问题可能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保险理赔以及法律程序等。首先,关于您的医疗费用,如果保险公司认为您所花费的金额合理且符合相关标准,那么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建议您与保险公司沟通具体赔偿数额,并保留所有相关票据。 其次,如果您对事故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考虑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存在争议时,可以通过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最后,关于保险理赔事宜,您可以直接联系保险公司,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确保获得公正合理的赔偿。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但请注意,由于个人情况不同,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策。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