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你看到了我的法律诉求并予以关注解答,真的很感谢。我最近租住了一套三室的房子,准备整体租住下来再找合租的,但是另外两室始终租不出去,我是刚刚出来打工的学生妹,经济不富足,想和房东解除租房合同,准备不租了,合同上面写清如果我违约,就扣除一个月租金,可是现在房主一分钱都不退还,说必须履行合同
28天前尊敬的房东。 您好! 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了不便,但我希望我们能够以一种友好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通常会有明确的规定,包括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和责任。如果您已经决定不再继续租住,并且愿意支付剩余的租金给房东,请务必与房东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想法和意愿。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您可以向房东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要求对方退还多出的款项,比如未使用的押金等。 然而,在此过程中,也请确保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例如,如果您在协商期间发现房东有欺诈行为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愿我们的合作愉快。 敬上,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