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农村的老房子,登记门牌号时,一家人都在外面,我家直接忽略没登记,我们一家4口户口都在集体户,老房子年久失修,房顶没了,老爸老妈没概念,老房子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眼下,村里要强拆我家的老房子,用于公共设施,问,村里可以无常无手续的这么做吗?
2025-07-28 2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或者破坏已依法取得批准的城乡规划。因此,如果村里的决定是未经合法程序审批就进行的,那么该决定是违法的。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家的老房子已经存在了多年,并且有土地使用权证,这表明您家对房屋拥有合法的权利。然而,如果您家的房子正在被用于公共设施,这可能涉及到政府的强制拆迁政策,因为这些行为通常需要得到相应的许可和补偿。 建议您首先联系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看看是否有相关的法规或规定适用于您的情况。此外,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