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像我家分地没有没有土地证,原因是兴平的人和地分到周至地界,分过来的人都没拿到土地证,就有一张条子队里写的,但现在条子也不见了,现在兴平修路,撞到到别人的地,一亩地的赔偿是三万元,但是别人不愿意,说自己没地了,上面的政策把地全部回收,一亩地一年800,我家原来分到周至这有14亩3分地,在兴平的话一个人的地不到一亩,现在是修路赔下来的钱平分,把我家的地收回队里,不是按地分钱,按原来在兴平那边的人口和地分,队上说我家也可以不分兴平的地,但是我家在周至的地以后国家收回,赔偿也要和队里平分,像我家这个问题就是没有土地证该怎么办??
2025-02-18 00:42您的问题涉及的土地权属争议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首先,您需要确认的是,您所描述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确权登记,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土地权属存在争议,建议您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关于赔偿问题,根据您提到的政策,如果您的土地被征收,那么按照规定,应该按照土地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然而,由于您没有土地使用证,无法证明土地的价值,因此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土地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实际价值并据此要求合理补偿。 最后,对于户口和人口与地的关系,我国实行“人户一致”的原则,即一个家庭必须拥有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才能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如果您所在的地区实施这一政策,那么您可能需要解决户口迁移或者申请房屋产权变更等问题,以便更好地享受相关待遇。 综上所述,针对您的问题,我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了解具体的法律依据,以及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其他村民协商解决争议,或者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