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个幼儿园,无证经营食堂,工商所的要求罚款5万以上。想知道能不能不交,已经食堂关闭了。
13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如果认为证据不足或者程序违法的,可以要求重新调查或者进行听证。因此,在收到处罚通知后,您有权要求对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以确保处罚决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如果您认为处罚不合理,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建议您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