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有一个小孩,上海房产一套是婚前男方付首付购买,婚后一起还贷,前年剩余20万左右一次付清是向他姐姐借的钱。后在广州买了一套房,付三成首付,现在还贷两年。请问现在离婚房产我可以分到吗?孩子分给我的机会有多大?我现在广州上班,是男方亲戚的公司
2025-01-29 08:3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配偶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了位于上海的一套房产,并且共同偿还了贷款。同时,在广州购买了一套房子并支付了30%的首付款。因此,从法律上讲,这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来作出决定。例如,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都会被考虑。因此,如果您的孩子目前由一方抚养,那么另一方也有权利要求获得对孩子的探视权。 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如果你们已经就房产的归属达成了协议,那么应当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没有达成协议,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公平分配房产。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