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今年18岁了,根据我们当地的习俗结婚了,但是没有结婚证,结婚九个月了,检查出男方没有生育能力,我女儿不愿意和他再继续下去了。请问男方有没有要回当时的彩礼钱?
9天前在婚姻法中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则该财产应当按照共同共有原则处理,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 对于您的情况,由于您女儿与被告并未领取结婚证,因此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婚姻形式,不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彩礼是否可以要求归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彩礼是基于双方意愿自愿支付给对方的一种财物赠予行为,通常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被要求返还。其次,即使最终导致解除婚约,也不意味着彩礼必须返还,因为彩礼本身不是法定债务,而是基于双方感情及承诺的赠与性质。 不过,如果您认为男方存在欺诈等不当行为,并且已经造成了经济损失,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损失或赔偿。但在此之前,请务必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协议、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于在必要时使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能够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