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 男方诉婚后2013年有一笔夫妻共同债务 为男方婚前所属公司向男方父亲借款 男方作为无限责任担保人 后公司无力偿还 男方诉已用原公司变更后个人股份所得收益部分于2016年底还清 现要求女方偿还男方一半 此提议合法么?
2025-03-03 22:08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您是作为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的配偶,在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如果该债务属于公司对外负债性质,且您对债务承担了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则应当视为您的个人债务,并由您一人负责偿还。 关于您的情况,虽然男方作为无限责任担保人,但具体到您是否有参与公司经营、是否对债务承担了无限连带保证责任等细节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建议您与律师进一步沟通,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