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打是两天后报的案,对方不承认打人,事实:一起干活四个人,甲骂我,我俩发生争吵时,乙突然冲上来打我,与此同时,甲将我摔倒,乙扑倒我腿上再次打我造成我膝盖前交叉韧带断裂,甲乙在派出所笔录是,没打仗,互相撕扯了,我倒地,把乙扯倒坐我腿上的,派出所以,“没有违法事实”为依据,综止案件调查,派出所对面做法合理的吗?派出所说,这连一般的治安案件都构不成,说法对吗?我手上有录音,其中甲对我说了一句“我看见乙打了你一拳”,我可以以这句录音为证据要求派出所,重新立案调查吗?谢谢您
2025-03-15 11:42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以下几点建议可能有助于您维护自己的权益。 收集充分证据。您应该尽可能多地收集与本案相关的所有证据。这些包括但不限于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双方的口述等。 保存好录音资料。如果有可能的话,保留录音材料,并考虑请律师帮助审查其合法性和适用性。 联系法律顾问。尽早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是非常重要的。您可以找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咨询,了解是否可以申请重新立案调查或采取其他措施来保护自己。 注意法律程序的时效。请注意,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报案后应在一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材料并等待处理结果。因此,在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之前,不要轻易放弃报警。 保持冷静和理性。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非常重要。避免情绪化的言论和行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遵守法律规定。务必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 希望以上信息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