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尊敬律师,我前几年交一个女朋友,给她花费不少,也在我这拿走五千元现金,外加两千多元钻戒,衣服吃喝不计其数,现在不承认是我女朋友一直和其他人交往,目前有证据的只有七千多元,也有聊天记录证明我俩关系,请问尊敬的律师这算诈骗吗?会被判刑吗?如果起诉有精神损失费这项吗?这精神损失费会给判多钱?
回答数:379
属于感情问题,不涉及诈骗,恋爱期间赠与他人的很难再要回来,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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