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女方户口已经迁出,迁移到黑龙江了,还可以在她的老家办理了

2025-03-06 05:3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女方的户籍已迁至黑龙江省,那么她可以在其原籍地进行婚姻登记。因此,即使她的户口已经迁移至黑龙江,她仍然可以回到自己的老家进行结婚登记。不过,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方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2025-03-06 05:30:2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990今日律师解答 44180

相关推荐
您好律师!我这边的问题是这样的。我从上家转让给我的店铺,现在我不想做了转让。房东又不让我转。麻烦您帮我分析一下合同,我可以转让吗?谢谢!!! 1回答
结婚一年没有结婚证分开后重新找了个女朋友犯法吗 1回答
我孩子7个半月,结婚1年多一点,我以前自己做生意 1回答
我想离婚,孩子刚一岁了,作为一个父亲我可以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吗? 1回答
如果我有俩个小孩想离婚男女方各一个男女方无意见,但女方家长有意见我该怎么做 1回答
我老婆要给我离婚,我们刚有一个儿子,孩子判给哪一方 1回答
本人黑龙江人现在武汉工作,女方河南人士,能否在武汉办理异地离婚 1回答
我老公的前女友生下小孩就走了,那女的也没和我老公结婚,小孩也没跟我们同一个户口本,小孩现在我老公的爸妈养。请问这算是我跟我老公的共同孩子吗?我最想知道的是这算是我们的共同孩子吗?那女的一走了之从来没有看过小孩,更别提什么抚养费 1回答
结婚登记后婚礼举行前我父母给我买的家电沙发等陪嫁物品离婚时应怎样分割 1回答
我和我的丈夫离婚了,我的两个孩子归我前夫抚养,离婚前签了离婚协议的,其中表明我可以随时的探视我的孩子,但是前几次探视孩子一直比较困难,但是也看到了,最近我的前夫不让我探视我的孩子,说要不就带走,要不就别看!因为我没有能力抚养我的孩子,所以无法带走2个孩子,我现在没有办法,如果我想死去,我前夫,我可以胜诉吗?另外我的前夫会不会借此机会让我抚养孩子呢!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