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直堡村村委会和六组组长,由于西岸地没有生产路,无法收小麦,就和我家互换地,用我们家1.5亩地做生产路,在东岸的承包地划了3.5亩地,当时村委会出证明,用西岸1.5亩地做生产路,在东岸划3.5亩做为责任田,现在由于修路,六组村民认为我家只能有1.5亩,多出的2亩为六组村民集体所有,现任村委会也开证明,2亩地为集体所有,我是不是可以告村委会
2024-08-30 17:50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途径。 协商与调解。首先尝试通过双方直接沟通,寻找一种能够达成共识的解决方案。这可能是最直接且快速的方式。 司法程序。如果协商失败,或者认为村委会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通过证据证明西岸地被用于修建道路的事实,并证明该部分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您而非六组村民。同时,也可以提出对多余部分(即2亩)的土地所有权归属的请求,要求其归还给您。 申请行政复议或申诉。如果您不希望进行正式诉讼,但又认为村委会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考虑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诉。这些步骤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期限限制。 请记住,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避免潜在的风险。此外,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是非常重要的,以便更好地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