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6年7.9号租的房子,合同到期是17面7.9号,然后在17面6.2号时候,房东微信问我租不租了,我说租吧,但不想签合同了,可以一个月一给你嘛,然后房东说可以,说但走的话提前2个月说,然后在17年6.20号发现自己怀孕无法经营,所以就和房东说了,合同到期了就不租了,可房东说押金不能给退,因为咱们微信已经说了,走的话提前2个月说,可我觉得,得这个合同终止了,那个才能生效吧,房东就说让我在租两个月,到9.9号给我退押金,我觉得不合理,请求帮助
2024-11-04 18:10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与我联系。关于您的租房事宜,根据法律规定,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并明确表示同意的情况下,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且无需签订书面合同。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未按照约定的方式通知房东,导致房东未能及时获得信息并做出相应的准备,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有权要求您退还押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建议您尽快与房东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房东坚持要求您在租赁期间内支付剩余的租金,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告诉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