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栋楼房 合同签订自买房之日起 水电气费由买方负责 但是之前 卖方私自改动燃气表 以至于 欠费 20000多元 现在 燃气公司不给供气 要求 补交燃气费 其中 欠费20000多年 燃气使用四年 四年之中 燃气公司对该用户 并未采取强制 断气措施 我应不应该交20000多元燃气费
2024-11-04 17:4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购买的楼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水电气费用由买方承担。然而,在卖方擅自更改燃气表导致欠费的情况下,燃气公司要求补交燃气费是合理的。由于四年期间燃气公司并未采取断气等强制措施,这表明其对欠费行为进行了容忍或默认,因此在此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 此外,如果您的房屋已入住并正常使用了四年时间,那么您应当认为自己已经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燃气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服务。如果您不同意支付所欠的燃气费用,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或其他合法途径解决此纠纷。 请注意,上述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案件事实来判断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及如何承担责任。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一步沟通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