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时间是2017年,7月20日,当天晚上当地派所立案的,当时双方都没有被拘留,事隔到现在1月19日才传唤我方当事人去派出所,然后签压了文件就直接定了行政拘留10天,请问当地派处所这种执法方式正当吗?
2025-05-08 21: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如果违法行为人没有实施违法行为或者违法行为情节轻微,那么公安机关不应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应遵循程序公正的原则,即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审查判断和作出处理决定。 因此,您认为当地的公安机关在您的案件中存在不正当行为的可能性很大。建议您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重新调查和裁决,并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