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付了3万押金,对方说不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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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押金的交付应当以书面形式,并且明确约定退还方式和期限。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押金的处理方式,那么押金可能被视为预付款的一部分,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其次,如果您已经支付了押金并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对方表示不卖该房屋,则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押金。但是,具体处理方法还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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