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大连一家生鲜超市里租了一个面食摊点为期五年,一年交二万元。我从17年三月份干了二个月后由于各种原因回家休息,当回来时发现这个超市里面发生了变化,超市老板把他的水果摊位摆到了我面食摊的前面使我无法营业,他源来的水果摊位另以4点5万的租金分割出开了一家药房,我跟老板要补偿费,刚开始的时候说等有了给我一定的补偿费,最近可是到年末他也没给,而且还强硬的说你爱咋地咋地跟我没关系。我想问一下,他应不应该给给我补偿。谢谢啦律师专家。
2025-06-01 01:06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与该超市之间的租赁合同可能涉及不当使用他人财产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关于您的要求,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违约责任。首先,如果超市确实存在不正当的行为,例如擅自更改经营布局或改变租金协议中的条款,这可能会构成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超市主张赔偿损失。 协商解决。建议双方先进行沟通,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证据收集。为了支持您的诉求,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付款记录、支付凭证、往来邮件等。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专业意见,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