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10月底在骄阳中介那里签订的购房合同,然后第一次办理贷款是在哈尔滨银行办理的,银行说评估不够,所以这次贷款没办成。然后中介说在中国银行办理贷款,现在这个贷款还在审批中,然后卖方说这房子等的时间太长了,不卖了,这样卖方算违约么?如果在法院起诉,我能拿到违约金么?合同上写的是卖方违约的话需要给买方双倍的定金
2025-06-01 01:3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卖方没有违反合同义务,因为他们在等待中国银行的贷款审批过程中,并未明确表示要退出交易或支付违约金。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可能面临的风险是房屋未能按期出售或者无法找到合适的买家。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可以考虑以下几种策略。 与买方协商。尝试与买方进行谈判,了解他们对房屋未来销售前景的看法以及是否愿意接受延期付款条件。 寻找其他买家。利用现有的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来寻找潜在的买家。 重新定价。如果卖方决定将房价降低以吸引更多的买家,那么可能会有更多的人愿意购买该房产。 继续寻找解决方案。考虑到房屋长时间滞销的情况,卖方可以选择将其出租作为替代方案,或者寻找其他的销售渠道来加快房屋的销售进程。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由于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卖方若违约需支付双倍定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卖方确实存在违约行为(如未能及时完成贷款审批),则买方有权要求其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不过,具体金额应依据合同中的条款及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买方尽快采取行动,以便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