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没有跟员工签劳动合同,而且员工工作了三年多,第三才开始买社保的,现在员工要离职,公司以特殊工作原因,不给离职,让员工交接工作,这样合理吗
4小时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则视为双方无劳动合同关系。 其次,关于社保的问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企业应为所有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按时缴纳费用。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时未及时为其缴纳社保,那么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员工权益受损。 再次,关于员工离职问题,法律规定,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员工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单位存在克扣工资、非法解雇等情况,员工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综上所述,公司作为雇主,应该依法履行其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建议员工积极维权,维护自身利益。同时,公司也应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而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