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证的赠予性质的不动产协议,还没过户登记的话,还能撤销不履行吗?
11天前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当事人通过公证方式签订了赠与合同,并且尚未进行产权转移手续(即未办理过户登记),那么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撤销该赠与合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首先,必须是具有合法权利的人才能进行公证。这意味着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其次,在没有发生实际交付或转移之前,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撤销权通常由赠与人行使,但前提是受赠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赠与物的存在并有权获得。因此,如果你认为自己有权撤销赠与合同,你应该先通知对方,并要求他们退还财产。 再次,撤销赠与需要符合法定条件。例如,赠与合同中应包含明确的撤销条款,以及受赠人在一定时间内未接受赠与财产的情况。此外,还需要有证据证明赠与人的撤销请求,并且赠与人已书面表示同意撤销赠与。 最后,如果撤销赠与成功,赠与合同自撤销之日起无效,赠与人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如果赠与合同被撤销后,原赠与人仍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给受赠人。 总之,虽然赠与合同在未过户登记前可以撤销,但在撤销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赠与合同的效力、受赠人是否知情、赠与人是否有撤销意愿等。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具体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