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父亲在2018.5.30跟装修公司签了一份装修合同,已经按照工程总款64888元的30%即19466元支付了定金条款,目前还没有开工,现在又不想用装修公司了,想单方面违约。 合同中还约定了如果甲方(我父亲)违约,必须支付违约金为总工程款的20%加上设计服务费5750,一共约为18727元。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通过一些法律途径降低我们的损失,大概可以讨回多少呢?或者去法院起诉违约金过高超出乙方(装修公司)损失的30%,那样的话以什么标准衡量乙方损失呢
5天前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与装修公司进行协商,看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如果您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保护您的权益。 沟通和谈判。尝试与装修公司进行直接的对话,了解他们的立场和需求,并提出您的担忧和请求。这有助于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寻求调解或仲裁。如果双方无法通过谈判解决争议,可以考虑向相关机构寻求调解或聘请专业的调解员协助解决纠纷。 诉讼程序。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您的损失,以及要求赔偿的具体数额。 对于具体的损失计算,您应该能够提供以下信息。 -确切的装修费用总额,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成本、人工费等; -装修项目的详细清单,包括每个项目的价格和数量; -装修公司的实际工作量和完成情况; -您对整个装修过程的满意度,以及任何未满足的需求。 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且该违约责任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当依据合同中的约定执行。然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或者规定不合理,那么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确定合理的赔偿标准。 请记得,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决策。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具体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