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来自湖南的打工仔,2016.08.26到这厂上班直到07.08.30日厂子停工有一年多时间,由于市场及种种原因老板不干了,说好九月十号结清所有工人工资的,至十二日以结清一部分员工走了,剩下的人员而是一拖再拖,去问老板不是说没钱就是不见人。这个厂是个小厂,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更没有厂证什么的,去镇上劳动及社会保障局说过此事而没有介于调查,请问律师我们剩下的员工工资该怎么办?工厂早以搬空,只留下满地垃圾。请律师帮忙,期待你的回答,谢谢
2021-05-13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