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二十八岁,和老公离婚半年,二个儿子离婚协议时,大的归他,小的归我,当初的人情钱一人一半,前夫给我打的五年欠条,一万八,该的帐该前夫还。因我带着孩子住在我姐家,我又没有工作,我的爸妈已经六十多,又有病,现在我无力抚养小儿子。现在我还能不能把孩子给他爸抚养,抚养费该怎么算。前夫该的帐和欠我的钱该怎么算。
2025-02-04 04:1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无法单独抚养小儿子,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由前夫或您指定的其他人来抚养。关于抚养费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至于前夫应该偿还的债务和欠款,也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是一笔长期未还的款项,则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