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2013年结婚到现在4年,有一个3岁半女儿,2015年因犯事判刑3年半,那时女儿才一岁半、家里任何财产都没有了!今年9月份提前假释回来了,他不在的两年我自己上班养女儿等他回来,两年间孩子一直由外婆带、他家人没有管过我和女儿,9月份我很高兴的接他回来,回家后他家人跟他说了很多我的坏话,他向我提出离婚,对我进行语言的侮辱,造成我心理上的伤害,但是我还是没同意离婚,他家人对我也很不好,现在他反悔不愿离婚,但我已心灰意冷!决定离婚!不知道我能不能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还有一定的精神赔偿!他现在没有工作收入!
2025-02-04 03:05尊敬的用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抚养权。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其他因素来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例如,如果一方存在严重的犯罪记录或其他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法院可能倾向于另一方拥有更多抚养权。 此外,您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对方的严重伤害,并且这一伤害导致您的生活和心理健康受到影响,那么您可以寻求法院的支持。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他们将能够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并帮助您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请记住,无论结果如何,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为自己的未来做出明智的选择。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