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中有一条,一辆浙HAW295,东风小康c37面包车归男方使用,一切责任有男方承担,行驶证是女方名字,现因男方一年车贷逾期没交,银行也没来扣车,银行查得女方已经上不良信用名单,女方想将车子拖到银行自己处理,是不是可以
2025-10-18 02:06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车辆的归属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在本案例中,如果男方同意将车辆转让给女方,并且该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女方有权要求从男方处获得车辆的所有权。如果男方不同意或者无法满足转让条件,那么女方有权继续保留对该车辆的占有和使用权。 关于银行方面的要求,如果车辆已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可能会对车辆的处置造成一定的限制。因此,在考虑是否将车辆交给银行自行处理时,建议女方先与银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看是否有其他解决办法或变更方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